根据bet365登录地址(以下简称苏州物协)在苏州市慈善总会(基金会)建立的“苏州市物业管理行业慈善爱心基金”协议(以下简称协议),以及《苏州市慈善总会章程》、《苏州市慈善基金会章程》(以下简称章程)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承办机构
苏州物协在内部成立“苏州市物业管理行业慈善爱心基金管理理事会”(以下简称基金理事会),受苏州物协委托,具体负责资金筹集、项目制定、方案实施、救助对象初审及与苏州市慈善总会(基金会)联络工作。人员组成见附件 1。
二、实施原则
根据协议规定,爱心基金使用范围为:救助和慰问苏州市区物业企业员工及其困难家庭、重大疾病家庭和意外伤害家庭;开展关爱物业企业员工的公益宣传活动;参与其他救助项目实施和救助其他困难对象。在此基础上,执行以下原则:
(一)量力而行原则。根据爱心基金的资金规模定制慰问和救助实施计划,确定慰问和救助对象、条件和名额。
(二)有效救助原则。以“生活确实困难,或确因病、因灾、因意外伤害等导致本人(家庭)生活困难”的标准,来核定救助对象,使爱心基金真正救到急处、难处、实处,切实提高救助效果。
(三)不重复救助原则。同一对象同时符合几种救助条件者,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救助。
三、使用标准
(一)救助标准
1.在工作时间内意外死亡的,一次性给予其家庭救助资金5000元(伍仟圆)。
2.在工作时间内造成意外伤害致伤残的,根据政府职能部门认定的伤残鉴定等级给予一次性救助资金:认定为9~10级的,1000元/人;7~8级的, 2000元/人;5~6 级的,3000元/人; 3~4级的,4000元/人;1~2级的,5000元/人。
3.特殊案例的处理,由“苏州市物业管理行业慈善爱心基金”管理理事会牵头进行会商确定,形成会议纪要,并依据会商结果进行救助。
(二)补助标准
因职工本人或其直系家属患大病、重病需长期治疗的困难家庭给予每年补助人民币2000元/户。
(三)慰问标准
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对困难家庭进行一次性慰问:
1.因职工本人或其直系家属患大病、重病的困难家庭一次性慰问人民币3000元/户。
2.因子女读书、赡养负担较重等原因,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,一次性慰问人民币1500元/户。
3.因受突发灾害等意外事件出现生活困难的家庭,一次性慰问人民币1000元/户。
视当年爱心基金资金情况,由基金理事会对慰问标准和户数作出调整。
(四)其他项目
“开展关爱物业企业员工的公益宣传活动、参与其他救助项目实施和救助其他困难对象”实施的标准,由苏州物协、基金理事会、苏州市慈善总会(基金会)协商一致实施。
四、职责分工
(一)苏州物协负责按照协议,负责每年向苏州市慈善总会(基金会)捐赠善款。
(二)基金理事会负责慰问和救助对象的申请资料核实、审核和爱心基金发放工作及履行上述相关职责。
(三)苏州市慈善总会(基金会)负责设置财务专项科目,对基金注入和使用进行专项管理,并定期向各有关单位报告。
五、审核程序
(一)申请人(法定继承人代表)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:
1.意外死亡、因病死亡的,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和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。
2.意外伤残的,需提供伤残鉴定等级证明书复印件。
3.患大病、重病的,需提供病历原件及复印件;如职工直系家属患大病、重病的,需提供病历原件及复印件、户口薄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。
4.家庭困难的,需提供子女就学证明、本人(配偶、家庭)收入证明等。
5.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,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,并由区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核实。
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,向基金理事会提交材料。
(二)基金理理事会核实情况、审批、签署意见、公示无异议后,经苏州物协核准同意,并授权委托苏州市慈善总会(基金会)支付爱心基金。
(三)苏州市慈善总会(基金会)根据章程规定,核实救助、慰问对象及项目等符合要求后,按照委托,支付爱心基金,并保留相关凭证。
六、基金监管
(一)苏州物协、基金理事会共同对爱心基金账户(专项科目)进行监管,并有权向苏州慈善总会(基金会)查询爱心基金的使用、管理情况,并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(二)对于虚假申请的,撤销对申请者的资助,并将其列入爱心基金资助黑名单。
(三)年末,由苏州市慈善总会(基金会)将全年收支情况表反馈至苏州物协、基金理事会备案,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。
本管理办法由苏州物协、基金理事会、苏州市慈善总会(基金会)协商一致修订、解释。
自2014年6月18日起执行。
本管理办法经六届会员大会(2018年6月27日)审议通过。
附件 1
苏州市物业管理行业慈善爱心基金管理理事会成员名单
(bet365登录地址副会长单位)
点击下载:物业行业慈善爱心基金资助申请表